离婚后发现前夫有婚外情还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作者:东莞侦探 发布于:2023/6/2 18:31:24

直到离婚后,他们才发现自己的另一半有出轨,并在婚姻中背叛了自己。很多女性知道这个事实后非常生气。虽然两个人没有婚姻关系,但对方在婚姻中背叛了自己也是事实,所以才会要求赔偿

1、离婚后,如果发现前夫有外遇,是否还能要求赔偿?

好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一方出轨,另一方请求离婚和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住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一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赔偿的,不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依照本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离婚时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吗?

如果夫妻因“第三者”介入而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只能向其配偶主张赔偿,而不能向“第三者”主张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如何行使这一请求权。按照规定,首先,这种要求只能向自己无过错的合法配偶提出,不得向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提出。第二,离婚必须是另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不提出离婚请求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的,无权请求损害赔偿或者不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的过错赔偿原则。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主要由当事人承担,大部分举证责任属于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只有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举证责任才会倒置,由被告人提供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涉及“第三人”的案件多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婚案件为自诉案件(1998年《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第三人”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应由当事人承担。

离婚后,可以追究前夫的外遇,要求对方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但会比较困难,需要一定的时间。离婚后,如果发现前夫有外遇,想追究对方责任,要求对方赔偿,但又不知道怎么办,可以咨询华旅网律师,看看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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